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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央行动态第34期

[发布日期]:2018-07-16  [浏览次数]:

全球央行动态第34期(2018年7月8日-2018年7月14日)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还将持续1-2年

【关键数据】

点评:本周人民银行发布了社会融资规模数据和金融统计数据。从社会融资规模数据中可以看出,2018年上半年金融领域的强监管初具成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人民币贷款、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稳步上升,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为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等项目则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负增长。

1. 2018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8年6月末的社会融资规模数据,具体如表1所示。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2. 2018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2018年上半年的金融统计数据,具体如表2所示。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3. 2018年7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2018年6月份外汇储备规模变动情况答记者问,本公众号将主要内容整理如下:

(1)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8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5月末上升15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21亿美元,较5月末上升15亿美元,升幅为0.05%。

6月,我国外汇市场总体平稳运行,国际收支基本实现自主平衡。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上升,美元指数微涨0.5%,主要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下跌和资产价格变动等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小幅上升。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但全球经济复苏出现分化,贸易摩擦震荡升级,部分新兴经济体面临资本外流和货币贬值压力。我国稳健的基本面有效稳定了市场预期,跨境资金流动形势保持基本稳定。

展望未来,我国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强创新驱动,我国经济有条件保持稳定增长,为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提供根本保障。另一方面,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美联储持续加息缩表,全球流动性有所收紧的背景下,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上升。国内外因素综合作用,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有望在波动中保持稳定。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图1:国家外汇管理局大楼

(图片来源网络)

【热点问题】

点评:本周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监督做出了规范与强化。这能从微观层面更好地控制公司层面的风险,为打好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做出新贡献。

1.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防范行业公司治理风险,强化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8章56条,是对2007年发布的《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一次全面修订。针对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独立性不足、勤勉尽职不到位、专业能力欠缺,以及履职配套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办法》通过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机制,明确主体责任,规范主体行为,强化监管约束等制度安排,进一步改善独立董事履职的内外部环境,促进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充分发挥作用。

《办法》主要从5个方面对原暂行办法做了修订:完善了制度的适用范围及独立董事设置要求,优化了独立董事的提名及任免机制,明确了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及履职保障,建立了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和信息公开机制,健全了对独立董事及相关主体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同时,《办法》规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保险机构独立董事人才库建设,使之成为独立董事人才资源、履职评价、信息公开、履职监督管理的平台。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加快探索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持续提升保险业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为打好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2.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本公众号将主要内容整理如下:

(1)《办法》发布的背景及主要目的?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要“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中国银保监会切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推动行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将深化公司治理改革作为打好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加快探索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有效性。

独立董事制度是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促进有效制衡、科学决策的重要制度,2007年《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发布,以此为基础形成了保险业独立董事的基本制度框架,对于优化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促进保险机构规范化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逐渐成为公司治理监管的重要抓手。但是随着行业发展,独立董事制度与保险业发展不匹配的问题日益显现,保险机构执行水平参差不齐,制度执行与监管要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亟需加以调整完善。此次制度修订,是结合近年来行业发展实际,对《暂行办法》进行的全面梳理和完善,旨在通过进一步健全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机制,明确主体责任,规范主体行为,强化监管约束,形成更加有利于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内外部环境,强化公司治理监管措施,切实提升行业公司治理有效性。

(2)此次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共8章56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暂行办法》做出了修订:

一是完善了制度的适用范围。《办法》统一适用于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相互保险社,外资保险机构参照执行。《办法》新增了当保险机构出现重大治理缺陷时,监管机构可依法撤销保险集团下辖子公司适用《办法》的豁免。

二是细化独立董事设置人数与比例。《办法》要求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至少为3名,并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3。对存在持股50%以上控股股东的保险机构,独董占比应达到1/2以上;此类公司如董事会换届前连续2年公司治理评价为优秀,可以在换届时保持1/3比例,不能连续两年保持优秀的,应在换届时提高至1/2以上。

三是优化了独立董事的提名及任免机制。在提名环节,规定持有保险机构1/3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股东、一致行动人不得提名独立董事。在选举环节,增加了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条件和提名程序合法性的事前审查要求。在免职环节,进一步明确了独立董事免职的内部审查程序,规定独立董事有陈述申辩权和向监管机构报告权。

四是明确了独立董事权利义务。规定保险机构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在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表决时,独立董事必须发表意见,投弃权或反对票的,或认为发表意见存在障碍的,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意见,并向监管机构报告。同时,将独立董事审查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等权利集中表述为特别职权。

五是完善了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办法》规定了保险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履职的支持和配合义务,以及排除独立董事履职干扰的相关要求。增加了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的具体措施,要求保险机构应建立面向独立董事的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了独立董事向监管机构报告制度。在保险机构出现公司治理机制重大缺陷或公司治理机制失灵时,独立董事应当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要求独立董事每年直接向监管机构提交关于公司治理问题的报告。

六是建立了独立董事履职评价机制。要求保险机构建立独立董事履职年度评价机制,通过评价结果分级制度,督促独立董事改进履职情况。在独立董事津贴方面,鼓励保险机构根据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建立必要的津贴分级发放规则。建立监管评价机制,监管机构将结合独立董事尽职报告、独立董事向监管机构提交的报告,以及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对独立董事履职进行年度评价。

七是建立了独立董事履职信息公开及声誉评价机制。《办法》提出建立保险机构独立董事人才库,保险机构所有在任独立董事应当入库管理,同时,吸引符合条件的外部专业人士入库,丰富人才资源储备。对独立董事的监管评价、公司评价以及独立董事的基本信息、奖惩情况等内容将通过独立董事人才库向社会公开,强化公众监督,通过声誉评价机制推动独立董事提高履职水平。

八是健全了对独立董事及相关主体的监督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对独立董事违法违规行为的问责措施,增加对保险机构股东、保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办法》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

(3)对保险机构落实《办法》有哪些要求?

各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办法》的要求,在2019年底前将独立董事人数和比例调整到位。对于存在持股50%以上控股股东的保险机构,应当严格对照《办法》规定及前两年保险机构公司治理评价结果,调整董事会人员构成及独立董事人数。

(4)保险机构独立董事人才库的主要功能作用?

保险机构独立董事人才库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目前,人才库建设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正在进行系统调试。正式上线后的独立董事人才库将成为独立董事人才资源平台、履职评价平台、信息公开平台、履职监督管理平台。社会公众可以在人才库实现对保险机构独立董事基本信息、履职信息、履职评价的查询。保险机构可以在人才库选择独立董事候选人,填写在任独立董事履职信息,进行履职评价。监管机构能够实现在任独立董事查询、筛选、统计分析,查看履职情况,进行监管评价。系统正式上线后,保险机构在任独立董事将全部纳入人才库管理,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也可以申请加入人才库。

(5)在提高独立董事独立性方面《办法》做了哪些制度安排?

为进一步提高独立董事独立性,《办法》从独立董事提名、选举、职权、履职保障等几个方面做出了规范。一是在提名环节,为减少大股东对独立董事提名的控制,《办法》规定持有保险机构1/3以上出资额或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股东、一致行动人不得提名独立董事。二是在选举环节,规定保险机构单个股东(关联股东或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的,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三是进一步完善了独立董事的职权,同时规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投弃权或反对票,或认为发表意见存在障碍的,有向监管机构报告的权利。明确了在保险机构出现公司治理机制重大缺陷或公司治理机制失灵时,独立董事应当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四是在履职保障方面,对保险机构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做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明确了保险机构及相关人员对独立董事履职的支持配合义务,及未尽配合义务的追责机制,增加了在履职障碍不能消除时,独立董事向监管机构报告的权利。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3. 2018年以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习近平主席在博鳌论坛上关于对外开放举措落地“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讲话精神,及时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相关事项的通知》,提升营商便利度。在依法合规、严守风险底线基础上,近期批准约旦阿拉伯银行筹建上海分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筹建深圳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升格为分行,批准彰化商业银行在大陆的子行开业、国泰世华商业银行在大陆的子行开业。

银保监会将继续积极推进对外开放,加强政策辅导,受理对接开放措施的各项申请。同时将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在深化改革开放的同时,促进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

——银保监会网站

【政策取向】

点评:本周加拿大央行加息25个基点到1.5%,美联储发布半年度货币政策报告。美联储和加拿大央行均对未来的经济增长保持乐观,同时也都对全球贸易保护主义表示担忧。

1. 2018年7月14日,在对美国国会提交的半年度货币政策报告中,美联储理事会强调了对渐进加息步伐的承诺,还涉及到了从货币政策规则到劳动力参与率等主题。本公众号将主要内容整理如下:

(1)加息速度:根据美联储周五在华盛顿发布的对国会的货币政策报告,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OMC)“预计,进一步逐步上调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将与经济活动持续扩张、劳动力市场状况强劲、通胀在中期内在委员会2%的对称性目标附近的状况相符。”

美联储在2018年至今已两次加息,并预计今年还会再加息两次。

美联储主席杰罗姆·鲍威尔下周将在国会提交该报告。他周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美国经济处于非常好的状态,同时警告说,贸易关税上升可能会对增长构成风险。

(2)油价:美联储理事会的报告指出过去一年油价大幅上涨,但补充称,随着美国能源部门投资和产量的增加,油价对整体经济的净拖累应该“少得多”。报告称,自去年以来油价上涨意味着普通家庭的汽油年度支出增加约300美元,从2100美元增加到2400美元。

美国的通货膨胀一直上升缓慢,美联储青睐的不含食品和能源价格的物价指标同比升幅在5月份触及美联储2%的目标。

美联储将金融稳定的总体风险描述为低水平,称美国的大型银行“资本充足,即使在严重的全球经济衰退期间也能向家庭和企业提供贷款。”

报告称,对于企业和家庭整体而言,债务与经济规模的比率“大致与对其趋势的估计一致,尽管一些零星的压力明显”。美联储特别指出,某些形式的消费信贷的拖欠率上升,表明“即使失业率很低,风险较高的借款人的压力仍在加重。”

报告称,与金融业杠杆率相关的脆弱性似乎很低,不过,“对冲基金杠杆的一些衡量指标已经上升。”

(3)美国以外:报告还表示,来自美国以外的稳定性风险“整体温和”。报告称,“在全球范围内,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稳定的潜在下行风险包括政治不确定性、贸易紧张局势加剧以及利率上升带来的挑战。”

5月份美国失业率跌至3.8%,追平1969年以来的最低水平,之后在6月上升至4%。美联储报告包括了一项关于劳动力参与率(LFPR)的简短研究,称自2013年以来,25至54岁的最佳年龄工人的劳动参与率“显著且持续”上升。

(4)银行准备金:该报告还专门开辟了一个章节讨论美联储对银行准备金支付的利息,这是美联储自金融危机以来一直用来控制短期利率的一个工具。

然而,出于美联储或市场参与者并不十分清楚的原因,该工具在最近几个月的有效性下降。作为回应,美联储在6月将该利率提高了0.2个百分点,尽管联邦基金目标利率的上调幅度为0.25个百分点。

报告称,随着美联储的证券持有量和准备金余额的供应逐渐下降,有效联邦基金利率与准备金利率之间的差距可能会继续缩小。

——来源:凤凰网财经

2. 2018年7月11日,加拿大央行再次宣布加息,基准利率即隔夜拆借利率由1.25%上调至1.50%。这是加拿大央行时隔约半年的又一次加息行动,此举符合市场预期。这也是其一年以来的第四度加息。

加央行认为,加拿大经济保持在接近其产能的水平上运行,且增长的构成有所变化。近期数据表明,在今年初的疲软开局之后,住房市场正趋于稳定。与此同时,出口受到全球需求强劲和商品价格上涨的助推。尽管贸易紧张局势正影响某些领域的投资,但在稳定的需求增长和产能压力下,商业投资仍在增长。

加央行认为,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可能性是对于全球经济前景的最大威胁。其报告强调,对经济走势的预测包含了贸易不确定性对加拿大投资及出口影响的因素,且鉴于贸易紧张局势加剧,相关影响会更甚。

加央行表示,已考虑到最近美国对钢铝行业设置的关税壁垒以及加方的反制措施。其报告说,尽管某些行业及从业者将面临艰难调整,但预计相关措施对加拿大经济增长及通胀水平的影响不大。

加拿大央行仍然相信,该国2018至2020年的平均经济增长将接近2%。

加央行下一次调息的窗口期将是9月5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图2:加拿大央行大楼

(图片来源网络)

3. 2018年7月9日到7月13日,人民银行进行了多笔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具体表3所示。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高层言论】

点评:本周人民银行召开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动员会,对后续工作进行定调。会议肯定了互联网金融总体风险水平的下降,但也强调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的防范化解任务依然艰巨,计划再用1到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新一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近日,人民银行会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动员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讲话。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深圳市金融办(局)主要负责同志,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议认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部门各地区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互联网金融总体风险水平显著下降,监管制度机制逐步完善,行业无序发展、生态恶化的局面有所改善。但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任务仍然艰巨,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潘功胜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中央确定的三大攻坚战之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尤其是金融风险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工作任务。互联网金融风险是金融风险的重要方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总体安排,再用1到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化解存量风险,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

潘功胜强调,整治下一阶段工作极为关键,各地要高度重视,乘势而为、坚定不移,加大统筹部署,稳定工作机制,明确政策界限,聚焦重点业态、区域和机构,完善整治方式,强化整治力度,引导机构无风险退出,开展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稳妥有序加速存量违法违规机构和业务活动退出。要加强监测预警,遏制增量风险,广泛开展投资者宣传教育。同步推进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发挥互联网技术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普惠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图3: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

(图片来源网络)

2. 2018年7月7日,第七次中国-中东欧国家(16+1)领导人会晤在保加利亚索非亚举行,并发布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索非亚纲要》(简称“纲要”)。在金融领域,纲要提出的成果主要包括投融资、金融机构网络化布局、金融监管、金融科技等领域的合作。

一是各方鼓励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金融机构在自愿基础上加强现有投融资合作,并根据市场需求开辟投融资新渠道,推出新的融资工具,增强银企联动,探讨开展人民币融资及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合作。中方欢迎中东欧国家央行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

投融资合作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重要一环。纲要强调,鼓励金融机构“在自愿基础上”加强合作,根据“市场需求”开辟投融资新渠道、推出新工具,突出体现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金融合作的市场化、商业化原则。同时,由于中东欧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有巨大的基础设施投资缺口,相应的投资周期长、资金需求大,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多管齐下、创新思路,通过股权融资、债权融资、银团贷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银企联动、出口信用保险、装备租赁等多种融资模式满足中东欧国家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纲要还提出探讨开展人民币融资及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合作,这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融资模式创新的体现。一方面,2016年人民币正式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SDR)以后,国际储备货币地位获得正式认定,人民币资产吸引力大幅增加,也得到了越来越多中东欧国家的欢迎。目前,中国已与多个中东欧国家在签订本币互换协议、货币直接交易、人民币清算行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等方面开展了合作,一些中东欧国家有意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这不仅将有助于充分调动中国的储蓄资源,实现合理回报,也能降低中资企业换汇成本和汇率波动引发的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另一方面,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绿债市场之一,在发行绿色债券方面有较丰富经验。将绿色金融融入中东欧建设,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绿色产业,不仅能满足当地经济的短期需求,还有利于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是各方支持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有关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加强合作,推动贸易规模进一步扩大,基础设施、能源等领域合作进一步深化。欢迎中国与更多中东欧国家签署双边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强金融监管合作。

伴随中国企业“走出去”,中资金融机构也需要进行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网络化布局,为中资企业更好地开展海外业务提供投融资服务及代理行、银团贷款、资金结算和清算等配套金融服务,以提高对贸易的金融服务能力,形成金融与经济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东欧国家对中资金融机构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表示欢迎,并主动提出希望中资金融机构入驻。目前,已有3家中资银行在波兰、捷克、塞尔维亚、匈牙利4个中东欧国家设立了8家分支机构。同时,中国金融监管部门也与多个中东欧国家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或正在探讨签署双边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加强信息交流,共同消除各种不合理的准入壁垒和限制,提供开放、公平、有序的监管环境,从而更好地推进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网络化布局。

三是各方支持立陶宛成立16+1金融科技协调中心,2019年在立陶宛举办16+1高级别金融科技论坛。

近年来,中国金融科技发展迅猛,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而中东欧国家金融科技的发展程度参差不齐,与中国加强合作可帮助中东欧国家增进对金融科技的理解,弥补目前16+1框架下关于金融科技的空白。在中东欧国家中,立陶宛在发展金融科技方面具有立法、监管、基础设施、人才、营商环境、创业条件等方面的先天优势。同时,立陶宛也是欧元区国家,将16+1金融科技协调中心设在立陶宛,也将为中国与欧元区加强金融科技领域的合作架构一座新的桥梁。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3. 2018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整治拒收现金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本公众号将主要内容整理如下:

(1)为什么要整治拒收现金行为:近年来,非现金支付方式的广泛应用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积极、深远的影响。但是,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域差异大、城乡发展不平衡,消费者支付需求多种多样,现金支付习惯和偏好仍然广泛存在。近年来,流通领域人民币现金使用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如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为此,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整治拒收现金公告,进一步规范社会经济主体对支付方式的选择和应用。

出台公告有利于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一是有利于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人民币现金是法定货币,体现国家信用,是最基础最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之一,公众对现金支付方式高度信任,保证人民币现金的顺畅流通是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基本要求。二是有利于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目前已经形成现金、银行卡、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并存的多样化支付工具体系,不同的支付工具各有优势,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市场主体的支付需求,应该和谐发展。三是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平交易的核心原则是保障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我们要维护全体消费者特别是那些不习惯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群体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

(2)如何理解“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反洗钱、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进行支付的,应当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随着移动互联信息技术的普及发展,对于电商平台、无人销售、自助服务、网络政务等场景,以网络化、无人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也不具备现金收取条件,且参与各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上达成一致,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必须明确,政策指引本身是中性的,目的是规范包括现金在内的各类支付工具的选择和应用,对支付行为、业态发展、技术创新并不会产生带有偏向性的影响。

(3)落实公告要求有何具体措施:一是形成合力。良好的流通支付环境,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努力。我们正在加紧研究操作细则,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检查、整治。同时,我们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认真落实公告要求,规范商户收支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环境,不断提升自身信誉和形象。

二是畅通渠道。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三是突出重点。我们将在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对行政事业、公共服务、大中型商户进行重点关注,对不正当竞争、恶意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4)如何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做好宣传。现金在支付功能之外,还具有培养财富观念、传播文化、维护国家形象等多方面价值,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媒体应引导公众正确看待现金的地位和作用。二是提升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升现金服务水平,提供安全、便利的现金服务。商户要在确保接受现金的基础上,提供多元化支付方式,满足消费者需求。三是加强引导。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各类主体要换位思考,协商解决好支付方式选择问题,合理反映诉求。各地在建设智能化、信息化城市过程中,要注重保障全体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良好氛围。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4. 2018年7月13日,人民银行党校2018年春季局处级干部进修班学习成果汇报会暨毕业典礼在京举行。

会上,学员代表汇报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性教育,理论研究等学习成果。学习期间,学员们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上升了新台阶,强化了在中央银行各项工作中加以落实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围绕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发展观、基层央行党的建设、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金融业对外开放、普惠金融等问题开展了调查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来自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分支机构和直属企事业单位68名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为期三个月的学习。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整理: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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