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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央行动态第45期

[发布日期]:2018-10-01  [浏览次数]:

全球央行动态第45期(2018年9月23日-2018年9月29日)

银保监会制定“资管新规”配套实施细则

【政策取向】

点评:本周美联储加息25个基点,将联邦基金利率上调至2%至2.25%的区间。大多数官员预计今年还会有一次加息。随后亚洲多家央行纷纷入列加息阵营。

1. 2018年9月26日,美联储官员一致投票赞成加息,将联邦基金利率上调至2%至2.25%的区间。据会议结束后公布的新预测,大多数官员预计今年还会有一次加息。

美联储主席杰罗姆·鲍威尔说:“利率仍然在低位。这种逐步恢复正常状态的做法有助于维持强劲的经济,是为了所有美国人更长期的利益。”

报道称,这次加息是今年的第三次、也是美联储自2015年底开始加息以来的第八次。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联储一直将利率维持在接近于零的水平。26日的决定标志着美联储首次将利率提高到2%以上。

报道称,这也是10年来利率第一次升至高于通胀率的水平。美联储所采用的通胀率标准并不涵盖波动较大的能源和食品。所谓的核心物价指数7月份上涨了2%。

过去一年来,美联储已经将利率调整到一个较正常的水平,同时逐步削减其4.2万亿美元的债券和其他资产组合。

报道称,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官员们认为还需要再加息多少来防止经济过热。美联储设定的通胀率目标为2%。美联储希望避免经济的增长变得不可持续。

据报道,美联储官员在会后声明中删除了一个词,也就是多年来他们用来形容在利率问题上立场的词:“宽松”,这个词的意思是他们正在加大马力推动经济增长。

报道称,美联储没有对其声明进行其他修改。声明显著删减了关于未来货币政策立场的各种说法。删去这种前瞻性指引反映出美国央行开始新一阶段的政策,而这一阶段的不确定性可能更大。

据报道,16名官员中有12人预计美联储今年将总共加息四次。大多数官员预计,美联储明年至少需要再加息三次,2020年需要再加息一次。大多数官员认为,此后美联储不会再加息,到2020年底直至2021年全年,利率将保持在3.25%至3.5%之间。

美联储新的利率指引显示,三分之二的官员预计长期利率将达到2.75%或3%左右。

报道称,美联储官员在过去一年里调高了他们的经济展望,首先是因为全球经济增长从去年夏天开始同步回升——随后国会以减税和增加联邦开支的形式批准了刺激措施。

——来源:新浪网

图1: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鲍威尔宣布今年以来第三次加息

(图片来源网络)

2. 2018年9月26日,美联储宣布加息25个基点,将联邦基金目标利率区间上修至2%-2.25%,创2008年以来最高,符合市场预期。随后亚洲多家央行入列加息阵营。

香港金融管理局9月27日宣布,将贴现窗基本利率上调25个基点至2.5%。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提醒说,香港超低息环境已经维持超10年,加上未来多个不利的不确定因素,应该做好风险管理。澳门金管局也宣布上调贴现窗口基本利率至2.5%。

巴林、沙特、阿联酋等国央行也都相继加入加息阵营,宣布将基准利率提高25个基点。

此外,菲律宾和印尼也都有很大概率追随美联储加息。印尼今年已经将关键利率提高了125个基点,但仍在努力遏制通胀压力。菲律宾央行预计加息50个基点。韩国央行行长李柱烈发表讲话称,韩国央行利率决定将监控美联储加息因素,并且“需要调整宽松政策程度”。分析人士认为,这或许暗示韩国央行也将随之加息。

——来源:新浪财经

3. 2018年9月25日到9月28日,人民银行进行了多笔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具体表1所示。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热点问题】

点评:本周银保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作为“资管新规”的配套实施细则。银保监会还牵头编写了《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情况报告》,拟于近期出版发行。

1. 2018年9月28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促进统一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推动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银保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配套实施细则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7月20日—8月19日,银保监会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给予了广泛关注。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科学合理的建议,绝大多数意见已采纳或拟在理财子公司业务规则中采纳。

《办法》与“资管新规”充分衔接,共同构成银行开展理财业务需要遵循的监管要求。主要内容包括:严格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产品运作,实行净值化管理;规范资金池运作,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去除通道,强化穿透管理;设定限额,控制集中度风险;加强流动性风险管控,控制杠杆水平;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管理,强化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行产品集中登记,加强理财产品合规性管理等。

在过渡期安排方面,《办法》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并要求银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有序方式制定本行理财业务整改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长签批后,报监管部门认可。监管部门监督指导各行实施整改计划,对于提前完成整改的银行,给予适当监管激励。过渡期结束后,对于因特殊原因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经报监管部门同意,商业银行可以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发布实施《办法》,既是落实“资管新规”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细化银行理财监管要求,消除市场不确定性,稳定市场预期,加快新产品研发,引导理财资金以合法、规范形式进入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促进统一同类资管产品监管标准,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逐步有序打破刚性兑付,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做好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理财业务监管框架,同时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为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商业银行应按照“资管新规”和《办法》要求,推进理财业务规范转型,实现新旧规则有序衔接和理财业务平稳过渡。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2. 2018年9月28日,为阶段性总结宣传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成果,落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定期发布普惠金融白皮书”要求,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编写了《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情况报告》(以下简称白皮书),拟于近期出版发行。日前预先发布了白皮书摘编版。

作为首次由政府部门对外发布的普惠金融白皮书,白皮书总结了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意义、主要措施、主要成效和基本经验,从发展多层次普惠金融供给、构建市场化经营模式、创新普惠金融产品服务、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和开展普惠金融试点等八个方面具体介绍了普惠金融发展举措,客观分析了当前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了未来建设普惠金融体系的思路。

白皮书明确了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意义。发展普惠金融,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金融业支持现代经济体系建设、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体现,是缓解人民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和金融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矛盾的重要途径,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白皮书总结了五年来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成果: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薄弱领域金融可得性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金融脱贫攻坚成效卓著,金融基础设施和外部环境逐渐改善。这些成果的取得,依赖于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深化体制改革,发展多层次的普惠金融供给;健全工作机制,构建普惠金融市场化经营模式;聚焦薄弱领域,创新普惠金融产品服务;运用科技手段,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强化激励约束,完善普惠金融政策措施;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普惠金融发展环境;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地方普惠金融发展模式,探索可持续、可复制的普惠金融发展经验。

白皮书梳理了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形成的经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是普惠金融发展的根基;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思路;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是普惠金融发展的根本动力;数字普惠金融引领,是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出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方法;遏制乱象、防范风险,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底线;坚持改革创新、用好试点示范,是普惠金融发展的有效手段;强化政策协同,是普惠金融发展的有力保障。

白皮书分析了当前普惠金融发展面临金融资源配置、金融服务质量、普惠金融的商业可持续、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消费素养等五方面挑战。应对现存问题与挑战,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新时代发展普惠金融的新要求,突出抓好普惠金融供给体系、产品服务体系、政策环境支撑体系、风险防范和监管体系、消费者教育保护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不断拓展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与深度,统筹实现“普”和“惠”的双重目标。

(白皮书精要版将在《中国银行业》杂志2018年第10期刊发,白皮书全文将另行出版发行)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3. 2018年9月28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首次发布普惠金融白皮书回答记者提问,本公众号将主要内容整理如下:

(1)问题一:发布普惠金融白皮书的背景是什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国务院于2015年12月31日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我国首个发展普惠金融的国家级战略规划,确立了发展普惠金融的基本路径。《规划》明确提出强化普惠金融宣传、定期发布普惠金融白皮书的工作任务。

当前《规划》的五年实施期已过半,各方面工作已初具成效。为总结宣传五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成果,落实《规划》工作要求,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证监会等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编写了《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情况报告》,作为首份普惠金融白皮书公开发布,旨在向社会公众系统介绍我国政府发展普惠金融的主要措施,市场主体开展普惠金融服务的主要经验,全面展示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为下一步更好落实《规划》、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奠定基础。

(2)问题二:我国普惠金融发展五年来取得了怎样的成果?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主要取得了四方面的成果:

一是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17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营业性网点22.76万个,较2013年末增长8.5%,银行业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95.99%。2013至2017年,全国人均拥有的银行账户数由4.1个增加到6.6个,全国银行卡人均持卡量由3.1张增加到4.8张。

二是薄弱领域金融可得性持续提升。截至2017年末,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0.74万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73.1%,为1521万户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较2013年末增长21.7%;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30.95万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48.2%,其中农户贷款余额8.11万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80%。

三是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提供线上信贷服务。浙江网商银行主要依靠互联网运营的模式,实现三分钟申贷、一秒钟放款、零人工介入的“310”贷款模式。银行业持续减费让利,降低普惠金融融资成本。2017年大中型商业银行对普惠金融客户取消收费项目335个、对387个项目实行收费减免,全年减费让利总金额约366.74亿元。

四是金融脱贫攻坚成效卓著。截至2017年末,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余额2496.96亿元,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607.44万户,占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25.81%;扶贫开发项目贷款余额2316.01亿元;积极开展贫困人口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全国25个省(区、市)1152个县(市)承办了针对贫困人口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业务,覆盖贫困人口4635万人。

(3)问题三:近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大中型商业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的改革举措,目前进展和成效如何?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要求,原银监会牵头有关部门稳步推进,制定《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银监发〔2017〕25号),重点要求大中型商业银行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五个专门”经营机制,即专门的综合服务、统计核算、风险管理、资源配置和考核评价。通过逐步建立完善事业部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商业银行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和能力。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首先,普惠金融机构体系加快设立、不断丰富。国有大型银行率先全面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工作。大型银行均在董事会及管理层新设专门委员会,或指定现有委员会,负责指导全行普惠金融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明确董事会、高管层在普惠金融业务发展中应承担的职责。按照贴近市场和客户的原则,从总行到分支机构、自上而下搭建垂直的经营管理机构。在总行层面,于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了普惠金融事业部挂牌工作,实现机构落地、人员到位、专人专岗。在一级分行层面,已于2017年9月30日完成了全部185家普惠金融事业部分部的设立,6万余家支行及以下网点从事城乡社区金融服务,实现了机构全面覆盖。股份制银行还设有5147个小微支行、社区支行,重点服务普惠金融客户。民生、兴业、渤海、浙商、平安、光大等6家银行已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招商、中信等2家银行设立了普惠金融服务中心。

其次,普惠金融专业化经营机制已经基本成型。大型银行积极做实“五个专门”经营机制,采取了多项工作举措。一是提高了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普惠金融业务指标权重,专项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机构综合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二是安排专项激励费用,与客户数量、业务量、专营机构建设情况等挂钩。三是制定专门的尽职免责办法,保护经营行从事普惠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四是制定专门的信贷计划,大型银行2018年普惠口径信贷计划增量共计1623.1亿元,并分解下发至各分行执行。五是降低内部资金成本,对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给予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

截至2017年末,大中型商业银行普惠金融贷款(包括小微、“三农”、“双创”、扶贫、校园助学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97万亿元,增长9.63%,同比多增1.16万亿元。相关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成立后,新发放普惠金融贷款共422万余笔、3.41万亿元。

(4)问题四: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各金融机构推出了哪些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

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农户、贫困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时,往往面临客户分散、资信水平不高、信息规范化标准化不足、缺乏有效抵质押物等问题。围绕这些问题,在相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和推动下,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针对小微企业、农户、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短、小、频、急”的金融需求,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打造专属产品服务体系。

一是运用新型信息技术手段,拓展银行服务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服务渠道发展迅猛。截至2017年末,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账户数已达32.8亿户,主要电子交易笔数替代率平均达到79.6%,其中,手机银行交易笔数占主要电子交易笔数的31.8%。

二是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提供线上信贷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涌现出一批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前海微众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创新大数据模型风控模式,精耕个人小额消费贷款、电商贷款等细分领域。建设银行探索全流程线上融资模式“小微快贷”,2017年新增客户超过14万,当年放款1466亿元。互联网保险迅速发展,2017年互联网保险签单124.91亿件,较上年增长102.60%。

三是开展续贷业务创新,缓解小微企业贷款到期资金周转难题,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目前,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均已开展续贷业务,泉州银行创新续贷产品“无间贷”,截至2017年末累计为客户节约融资成本2.5亿元。

四是发展供应链金融,与核心企业合作对供应链上下游的小微企业进行批量授信、批量开发。农业银行“数据网贷”通过“核心企业推荐+历史数据分析”,向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集群客户提供全流程线上化的供应链融资服务。

五是完善贷款审批流程,探索运用零售业务管理技术,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政策和流程,压缩获得信贷时间。中国银行“信贷工厂”模式将授信流程从200多个步骤减少至23个,审批时间从2-3个月缩短为5-7个工作日,最快当天即可完成审批。

六是丰富抵质押品类型。在农村地区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抵质押贷款,缓解“缺担保”难题。

七是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明确“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要点,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脱贫。截至2017年末,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余额2496.96亿元。

八是服务科创企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科技企业特点,探索建立有别于传统信贷业务的科技金融组织架构、管理机制、业务流程、风控手段以及保障体系。截至2017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已设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等645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创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1.7万亿元和0.6万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投贷联动项下科创企业贷款余额225.6亿元。

九是创新农业保险产品,丰富价格保险、指数保险、制种保险的种类。2017年共开发出农业保险产品1714个,涉及215类农产品。价格保险标的扩大到4大类72个品种,指数保险已备案19个省(区、市)57款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制种保险开办省份达29个。

十是创新农产品期货期权产品,降低农业价格风险。已上市23个农产品期货品种和2个农产品期权品种,覆盖粮、棉、糖、林木、禽蛋、鲜果等主要农产品领域。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目前已包括天然橡胶、玉米、大豆、棉花、白糖等5个品种,试点项目达到79个,试点区域包括黑龙江、新疆、云南等多个省(区、市)、覆盖近40个贫困县,各期货交易所支持资金总额达到1.23亿元。

(5)问题五: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政府在货币、差异化监管和财税等方面有哪些政策?

近年来,国务院多次研究部署普惠金融领域的政策措施,推动出台一系列货币信贷、差异化监管和财税政策,不断强化正面引导和负面约束,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力度。

货币政策方面。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继续落实并完善对各类普惠金融服务机构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对资金投向、利率的传导功能,创设扶贫再贷款,同时发挥宏观审慎工具的激励引导作用。

差异化监管政策方面。强化监管考核,在前期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增速、户数等监管考核目标的基础上,原银监会于2018年重点针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提出“两增两控”的新目标,针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含)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和1000万元以下(含)普惠型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和精准产业扶贫贷款等提出增速等新目标。建立差别化的监管指标体系,小微企业贷款适用优惠风险权重,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三农、扶贫等普惠金融服务情况纳入监管评价体系,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三农等贷款不良容忍度。支持银行发行小微、三农专项金融债,拓宽普惠金融信贷资金来源。稳步推进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流转和收益权转让等业务创新,加速资金流转。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鼓励试点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鼓励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合规开展小微企业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

财税政策方面,对银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对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准予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延续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扩大自主核销权。整合设立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包括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4个资金使用方向。

(6)问题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客户时,往往面临较高风险而缺乏服务动力,在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一是建设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体系。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扩大为小微企业、三农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并提供较低的费率。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坚持“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管控风险”的原则,引导和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建立包括全国、省级和市、县农业信贷担保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稳步扩大业务规模,目前农担公司共计实现在保余额446.3亿元,在保项目12.43万个。

二是发挥保险增信作用,探索形成“政府+银行+保险”小额信贷风险共担模式,保险公司承担部分贷款风险,政府专项资金给予一定风险补偿、保费补贴、利息补贴,促进小微企业融资。2017年,全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3.77亿元,承保金额466.39亿元,为11.09万家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融资金额292.73亿元。

三是各地建立各具特色的风险补偿机制。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重庆、新疆、青岛、深圳等地设立了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银行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风险补偿,调动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黑龙江、浙江、河南、陕西、深圳等地建立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力度。浙江台州采取政府出资为主、银行捐资为辅的方式设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建立银政风险共担机制。

(7)问题七:我国在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何举措?

近年来,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致力于提供发展普惠金融所需的各类基础设施,为市场主体创造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生态环境。

一是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人民银行加快建立多层级的小微企业和农民信用档案平台,持续推进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快推进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依托平台建设“信用中国”网站,强化社会信息公示。

二是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原银监会联动国家税务总局开展“银税互动”、联动原工商总局建立“银商合作”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数据指标体系,人民银行建立中国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原银监会建立银行业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统计指标体系。

四是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鼓励指导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面向农村地区提供安全、可靠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服务。

五是完善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建立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服务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

六是推进保险基础机制建设。完善农业保险产品管理制度,开发农业保险产品电子化报备和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国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农业保险的信息化水平。

七是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对接多类新型经营主体数据资源,向金融服务机构精选推送优质规范新型经营主体有效需求。

(8)问题八:我国发展普惠金融形成了哪些经验?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主要总结出八大基本经验。

第一,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是普惠金融发展的根基。将普惠金融发展纳入“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强化普惠金融顶层设计,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均衡布局、政策扶持,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引导市场资源投向重点领域和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领域。注重发挥基层党政组织在解决基础金融服务覆盖方面的先天优势,与金融机构在人员、信息、信用、风控等方面有效对接、资源共享,加强普惠金融与社会管理、社区治理、基层治理融合,缓解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金融服务不足问题,满足合理有效的金融需求。

第二,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思路。以实现2020年普惠金融发展总体目标为导向,围绕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着眼于金融服务空白和不足的地区、人群,在融资、储蓄、支付、保险等不同业务领域确立具体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督导落实。以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导向,聚焦当前制约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障碍和推进工作面临的挑战,剖析存在问题的内外因,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办法,逐项改进,逐个突破。

第三,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是普惠金融发展的根本动力。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市场作为发展普惠金融的主体定位和主导作用,尊重市场规律,保护市场创新驱动力,提升市场主体发展普惠金融的自觉意识,构建成本可算、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普惠金融服务模式。优化政府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完善法律框架、监管体制及金融基础设施,创造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生态环境,及时纠正市场失灵和激励扭曲,形成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互补充的良好局面。

第四,数字普惠金融引领,是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出路。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延伸服务半径,扩大服务覆盖,降低服务门槛和服务成本。发挥数字普惠金融引领作用,着力构建运行高效、互助共享、线上线下同步发展的普惠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实现目标客户的精准识别、精细管理、精确服务,运用技术创新缓解普惠金融领域突出存在的信用、信息和动力问题,有力应对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挑战。

第五,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方法。普惠金融是一项涉及供给需求、体制机制、政策法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全局的战略高度统筹推进,自上而下逐级传导,也需要政府部门、行业产业、金融机构、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多方联动。同时,需要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普惠金融发展的重点领域,聚焦当前金融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抓好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领域融资难、融资贵的主要矛盾,致力于让重点领域获得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守好财富。

第六,遏制乱象、防范风险,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底线。技术进步为普惠金融带来金融服务创新的同时,也伴随着打着普惠金融旗号追逐暴利、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乱象,严重侵害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发现并重拳出击整治这些乱象,正本清源,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底线。需要认清普惠金融的金融本质和风险属性,平衡好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和防范普惠金融领域风险的关系。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测,提升普惠金融领域信贷资产质量,避免出现不可持续的发展态势。

第七,坚持改革创新、用好试点示范,是普惠金融发展的有效手段。发展普惠金融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重大改革举措,改革创新是发展普惠金融的应有之义,也是构建普惠金融良性发展模式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普惠金融的发展,得益于体制机制、产品服务、监管方式、政策措施等方方面面改革创新释放出的红利,未来也将继续激发潜在动能。在改革创新的过程中,要发挥试点示范的突破带动作用。通过试点探索发展模式,为全局性改革探寻出路。通过示范发掘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可复制的做法和模式,发挥带动效应。

第八,强化政策协同,是普惠金融发展的有力保障。持续完善差异化的货币信贷政策、财税政策和监管政策,加强政策协同配合,发挥政策合力,精准激励引导金融机构以商业可持续的方式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优化政策传导机制,避免政策传导偏移,确保最终目标受益。完善政策评估机制,及时采用量化方法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后评价。对于关乎普惠金融发展大计、涉及多部门职责、需要长期系统投入的立法、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问题,从全局的战略高度加强协调统筹,进一步明确责任,督导落实。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高层言论】

点评:本周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并正式废止了《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该举措完善了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的制度安排,对于中国债券市场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1. 2018年9月25日,为促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规范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公告〔2018〕第16号)。同时,《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第10号)正式废止。

推动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债券是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自2005年国际开发机构首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以来,境外机构的境内债券融资渠道不断扩宽,主体类型日益丰富。截止2018年8月末,境外机构已累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1781.6亿元,发行主体也从最早的国际开发机构拓展到外国政府、境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

《公告》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并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所应具备的条件、申请注册程序,并同时就信息披露、发行登记、托管结算以及人民币资金账户开立、资金汇兑、投资者保护等事项进行了规范。

《公告》的发布,完善了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的制度安排,促进相关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对于中国债券市场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稳健推动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程。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2. 2018年9月26日消息,近日,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陈雨露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章程》,表决通过了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六个工作小组,并对下一步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工作做出了明确分工。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国内绿色金融发展成效显著,我国已成为全球绿色金融的重要引领者之一。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为规范绿色金融业务、确保绿色金融实现商业可持续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仍不完备、不统一,业务发展先于标准制定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构建统一完备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迫在眉睫、意义深远。

会议强调,构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应当立足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国情、产业特点以及资源禀赋,顺应结构调整方向,服务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同时也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国际共识,确保标准既能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又能有效兼容国际规则。标准的制定应遵循公平性、完备性与统一性、开放性、前瞻性等基本原则。

会议要求,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统一认识,统筹协作,从明确工作机制、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标准落地、加强督办考核、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入手,全力做好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工作,为构建高质量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贡献智慧和力量。

来自人民银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国家部委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等行业学会和自律组织以及相关金融机构和其他业界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图2: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陈雨露

(图片来源网络)

3. 2018年9月27-28日,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金融合作分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中国深圳市举行,会议由分委会中方主席、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和分委会俄方主席、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副行长斯科别尔金共同主持。

会议进一步讨论了推动双边本币结算、深化银行间合作,以及在支付系统、金融市场和保险领域开展合作等议题,并约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在俄罗斯举办。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关键数据】

点评:本周外管局公布了中国的外债数据、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投资头寸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数据等多项数据。

1. 2018年9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6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近期我国外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请问2018年二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18年二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继续保持增长。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8705亿美元,较3月末增长270亿美元,增幅1.5%,主要源于境外非居民机构持续增持境内人民币债券。

(2)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总体来看,二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稳中有升,外债结构进一步优化。一是随着我国境内债券市场开放程度的日益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配置我国境内人民币债券、特别是中长期国债的需求持续增加。据有关统计,截至2018年6月末,境外机构在我国国债市场中的占比已经达到7.28%,今年以来累计上升2.31个百分点,创下历史新高。二是二季度我国全口径外债增量的70%以上是由中长期外债推动的,外债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38%,远低于国际警戒线。

展望未来,国际金融经济环境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但随着新旧动能转换的不断推进,我国经济将保持韧性好、适应能力强、回旋余地大的基本面,有利于促进跨境资金流动基本平衡。外汇局将继续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形势变化,不断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与防范金融风险并重,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外管局网站

2. 2018年9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二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和2018年6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2018年二季度我国国际收支有何特点?

答:从国际收支平衡表来看,2018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呈现“双顺差”,储备资产增加,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一是经常账户顺差,其中货物贸易顺差增长,服务贸易逆差稳定。2018年二季度,经常账户顺差53亿美元,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036亿美元,环比增长1倍;服务贸易逆差737亿美元,环比持平。旅行、运输和知识产权费仍是主要的逆差项目。

二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继续呈现顺差,跨境资本延续净流入态势。2018年二季度,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300亿美元,跨境资本延续2017年一季度以来净流入的趋势。分项看:直接投资净流入248亿美元,双向保持在较高规模。其中,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279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527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入610亿美元,创季度历史新高。其中,对外证券投资净流出43亿美元,来华证券投资净流入652亿美元。

三是储备资产增长。2018年二季度,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增加239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增加229亿美元。

(2)问:2018年二季度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从国际投资头寸表来看,2018年6月末,我国整体国际投资头寸状况保持稳健,对外净资产17402亿美元,较3月末增长10.7%,储备资产规模仍位列全球第一。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对外金融资产增加,达到历史新高。2018年6月末,我国对外资产70377亿美元,较3月末增长0.2%。其中,对外直接投资资产15222亿美元,增长1.7%;对外证券投资资产5183亿美元,增长0.7%;对外其他投资资产17801亿美元,增长0.8%。

二是对外负债有所减少。2018年6月末,我国对外负债52975亿美元,较3月末下降2.8%,主要受汇率变动和价值重估的影响。其中,来华直接投资负债29507亿美元,下降3.8%;对外证券投资负债11287亿美元,下降2.1%;对外其他投资负债12113亿美元,下降1.4%。

——来源:外管局网站

3. 2018年9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18年6月末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数据,主要内容如下:

2018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0764亿美元,对外负债13100亿美元,对外净负债2336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2803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67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存贷款资产8020亿美元,债券资产1333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411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5%、12%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1274亿美元,美元资产7386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104亿美元,分别占12%、69%和20%。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投向境外银行部门5100亿美元,占比47%;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5664亿美元,占比53%。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存贷款负债7055亿美元,债券负债2019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4025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4%、15%和31%。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4077亿美元,美元负债4980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4043亿美元,分别占31%、38%和31%。我国银行业对外负债中,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527亿美元,占比42%;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7573亿美元,占比58%。

——来源:外管局网站

(整理: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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